
留学证明是由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开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持有人具有曾在香港留学或在大学里从事研究工作的经历。
留学证明主要是回国之后办理学位认证和买免税车的时候会用到。在离港前三个月内都可以办理留学证明,该证明可即时领取。
来港学生(学者)注册
对象:在香港就读本科、硕士、博士学位之全日制学生,在香港各大院校从事研究工作连续超过 6 个月的学者。
注册时间:到达香港学习或工作后的三个月内到中联办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携带资料:学生证或职员证、港澳通行证。
注册程序:填写来港学生(学者)报道登记表,递交和核对资料即完成。无需交费。
注意:未如期登记的学生学者不予办理留学证明。
办理在港留学证明
对象:完成香港本科、硕士、博士学位课程之全日制学生,以及在香港各大院校从事研究工作连续超过 6 个月之学者。
办证时间:离港前3个月内到中联办办理“在港留学 ( 工作 ) 证明”。
携带资料:港澳通行证(如有多本港澳通行证,必须出具有首次来港时学生或工作签注的旧港澳通行证和最新港澳通行证)、学生证或职员证正本,无须影印副本。
代办证明:接受代办留学 ( 工作 ) 证明,需要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书、委托人的港澳通行证中全部来港学生签注或工作签注页和有委托人相片一页之影印副本,以及学生证或职员证之影印副本。
工本费:港币 20 元 。
中联办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 每年6、7、8、9、10 月份每周二和周四办公;其他月份则每周二办公。
- 逢香港政府规定节假日不办公。
- 办公时间:上午 9:30-12:30 ;下午 2:00-5:00。
联系方式:
中联办地址:香港干诺道西160号
总机:(852)28314333
港岛工作部地址:香港干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西座3209室
电话:(852)21057888
九龙工作部地址:香港九龙湾宏光道39号宏天广场3001室
电话:(852)23361106
新界工作部地址:香港新界沙田小沥源源顺围28号都会广场R1—R4
电话:(852)2699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