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发源于中国,是中国、朝鲜半岛、越南、日本、新加坡等东亚、东南亚地区普遍使用的餐具。《韩非子·喻老》言:"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纣王为商代末期的国君,可见早在公元前11世纪中国已出现象牙精工制造的筷子,也就是说中国有史记载的用筷历史已有3000多年。
筷子是由中国人发明的非常具有民族特色的餐具。民间关于筷子的传说不少,一说姜子牙受神鸟启示发明丝竹筷,一说妲己为讨纣王欢心而发明用玉簪作筷,还有大禹治水时为节约时间以树枝捞取热食而发明筷子的传说。
当今社会,筷子的称呼已习以为常,但专家学者在书法、诗词作品和文章中依然称筷子为箸或筯,并没有如《推蓬寤语》所言"忘其始也"。
不过,直到这个时候,"箸"还是只能称为"箸",今人穿越回去要一双"筷子"是没人听得懂的。尽管直到今天,在汉语方言里,"筷子"还没有完全替代"箸"。从地图上看,现在只有东南沿海(台州、温州、福州、潮州)一带还保存了"箸"的说法。譬如属于闽南话的潮州话用"箸",稍北的同属广东省的梅州客家话里已经是"筷"、"箸"并用,再往北到江西省境内的赣语区(南昌),就只有筷子一种说法了。这就暗示,从"箸"到"筷子"的转变,一定是先发生在靠北的地方。
汉语方言中的筷子说法(红色为"箸")
答案是明代的"吴中",也就是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一带(今苏南及上海)。筷子的说法,其实出于避讳。讲究避讳一直是吴地民间文化的一个特色,直到今天,上海话仍然把"鹅"说成是"白乌龟",以避"杀鹅(我)"之讳。明代更是如此,陆容在《菽园杂记》记载,"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此皆俚俗可笑处,今士大夫亦有犯俗称快儿者。" 江南水乡的船家忌讳"住",因而忌讳与之谐音的"箸"。故反其道而用之,将"箸"唤作"快",寄托了人们对"行船畅快无阻"的美好愿望。
不过,就像陆容说的那样,明代"快"的说法仍旧只是"俚俗可笑"的民间用法,未能动摇"箸"的正统地位。明末清初的苏州才子冯梦龙(《三言》与《东周列国志》的作者)曾经编纂了以明代苏州方言为代表的吴语民歌集《山歌》,里面的《咏物四句·箸》就写有"姐儿生来身小骨头轻,吃郎君捻住像个快儿能。"这里题目和正文采用了具有"雅"与"俗"之别的"箸"和"快儿"。
到了清代,随着南北文化的交流,"快"的说法向各地扩散并进入通语。赵翼在《陔馀丛考·呼箸为快》里就说"俗呼著为快子",已经不提具体是哪里的"俗"了。嗣后,人们出于造字的习惯定势,根据汉字以形表义的功能,很自然地为这个来自于吴方言的名词增加义符而成为"筷子"。在清代中期成书的《红楼梦》里,"筷子"的用法已经看不出什么鄙俗色彩,从凤姐到贾母都说"筷子"。在书面的使用频率上,"箸"也有江河日下之势,《红楼梦》里"箸"对"筷子"尚是28:4的巨大优势,到了晚清的《官场现形记》里,两者的比例已经反过来变成4:12。至于近代小说如《金粉世家》里,"筷子"在书面语里也取代"箸"的大局就已经确定了。
"筷子"取代"箸"的最后一幕是其的英语翻译。筷子曾经令初来中国的西洋人大为惊叹,万历年间的传教士利玛窦对明末频繁举行的宴会上繁琐而慎重的礼仪、精致而铺张的饮食及其器具倍感新奇,尤其使其感到震撼的是中国人吃东西竟然不用刀叉,而是用很光滑的筷子,轻易地就能把任何种类的食物放入口内,包括煮鸡蛋。但这位与徐光启一道将"几何"、"直角"、"锐角"、"钝角"等数学术语引入汉语的学者却忘记了将"箸"或"筷子"的称呼介绍给他的欧洲同胞。直到两百多年后,流行于上海租界的"洋泾浜英语(Pidgin English)"始将"筷子"译作chopstick,意为"很快的棍子"。虽然翻译者未必了解当初改"箸"为"筷"的出典,却也歪打正着,不能说什么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