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的古装戏里,如果房屋着火了,通常是左邻右舍将水一盆一盆地泼向火源。在那个没有119的年代,火灾对于房屋密度大且救火设施简陋的100多年前,是一个棘手又不可避免的难题。那么当时的政府出台了怎样的应对措施呢?
其实近代中国就已经有消防队了,中国最早的消防队始建于晚清。南京条约签订后,香港划归英国统治,香港在1868年建立了中国第一支具有近代意义上的消防队,消防队员由当时的英国驻香港总督召集的自愿者组建,这是中国最早的一支消防队,主要负责香港的灭火工作,保障市民在火灾发生时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中国大陆的第一支具有近代意义的消防队是由袁世凯创建的,当时的消防队在警务系统里。《辛丑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不允许清政府在天津周围的二十里驻军,袁世凯想出了一个办法,将士兵以警察的身份入驻天津,这样既不会超出列强的限定,又可以挽回一些地方行政权的损失。于是在光绪28年,我国近代在大陆最早的一支消防队在天津成立了。这支消防队的工作任务是巡逻防火和治安防控,它的成立是我国消防事业的开端。清朝灭亡后,这支警务消防系统被民国所继承。
当时没有火警电话,遇到火情时,通知消防队是个大问题,那么百姓怎么通知消防队呢?方式大致有3种:1.击钟、2.悬旗、3.举灯。同时民国的公安局在办公楼后面设立瞭望台,时刻注意火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