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留痕》,2017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石黑一雄代表作,小说总共18万字,他的语言很好读,情节简单,第一遍看基本上没有遇到什么难懂的文字,但这部小说的玄机就在于越读越觉得故事讲得非常巧妙,而且内容丰富,从各个方面都可以解读。
第一,石黑一雄选择英国男管家史蒂文斯的角度叙事是非常聪明的。故事背景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和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一般作者想要描绘那个时代,肯定会涉及到人物的穿着、房屋建筑风格等细节,这些考证起来很麻烦,而且一不小心就会露怯。石黑一雄本人是日裔移民,他根本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所以他采取的写作方法是避实就虚,侧重表现的是管家史蒂文斯高傲的内心,史蒂文斯当然不会像游客一样对周围的一切感到新奇,因此为作者避免了这些细节麻烦,他更看重的是尊严,达林顿府里的政治聚会,人与人的关系,通过他的视角,正好建构了那个时期英国上层社会的风貌。
第二,小说的结构精巧。《长日留痕》里有两条线,一条是1956年史蒂文斯驾车去找肯顿小姐的6天里发生的事情,一条是在途中史蒂文斯回忆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发生在达林顿府的一些事情。小说加上序言总共8章:1、交代过去。着重表现史蒂文斯对勋爵的崇拜和对职业的骄傲。2、论尊严。此时他自认为是个杰出的管家。3、史蒂文斯由于忙于参与1932年的重大会议而没有为父亲送终。这是小说的第一个小高潮,矛盾初现。4、5、史蒂文斯的虚荣和内心的隐秘,他的自卑与自豪。从这两章中可以窥见他对自己的过去所做也不那么自信了。6、提到了勋爵对犹太人的态度(伏笔),史蒂文斯和肯顿小姐暗生情愫。7、揭露真相。勋爵其实是纳粹的傀儡,肯顿小姐准备结婚,史蒂文斯为了另外一个重要会议而没有阻止。8、收尾。史蒂文斯和肯顿小姐互相深爱但已遗憾错过,他过去的人生是个错误。
这八章故事环环相扣,引人入胜,通过史蒂文斯记忆的慢慢展开,悬念也一个个揭开,他表面光鲜充满意义的人生实际上只是自我欺骗和虚度年华,看到最后一章让人喟叹良久。
史蒂文斯是这部小说的灵魂。小说开头就说他自认为杰出的英国男管家,因此他身上表现的特征与我们从影视剧或小说里看到的英伦管家是一致的:古板,克制,冷静,优雅等等。有趣的地方是在史蒂文斯身上找不到一点作为人的个性,他不过是英国管家刻板印象大杂烩而已,他所谓的尊严是克制,永远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己的职业角色中,不过问,不干涉任何事情,不发表影响他人的观点,越投入做一个影子,他就越有尊严。当达利顿勋爵被当作受人尊重的绅士时,他也觉得光荣,当勋爵被怀疑是纳粹的傀儡时,他也是帮凶。从这一点来说,《长日留痕》反思了法西斯的形成土壤,像史蒂文斯这样的人们将重大政治决定交与他人,把天赋的人权让给了威权人格,却自以为无罪?雪崩来临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史蒂文斯身上最大的心理特点是压抑,正如肯顿小姐所说:“史蒂文斯先生,你怎么老是装假?”他以压抑自我为骄傲,越压抑越充实,这集中体现在两件事上。第一件是1932年父亲临死的当晚,达利顿府恰好有个重要会议,史蒂文斯一心忙着端茶倒水,无暇顾及父亲,连父亲闭眼的事都是肯顿小姐代做的,他自以为维护了管家的尊严,实则错过了亲情。第二件是肯顿小姐以准备结婚刺激史蒂文斯,但是当晚正好有一批客人,史蒂文斯又无暇顾及,即使他知道自己正在错过爱情,但还是没有挽留。这两次事件确实证明了史蒂文斯是个无可挑剔的管家,是以痛失亲情和爱情的代价。
难怪他最后说,“展现在我面前的人生是一片虚无。”爱情,亲情,连自己为之骄傲的事业都一一逝去,走到尽头两手空空。我想,普通人常会有这种失落感和迷惑,因此才结婚买房子买车,因为实体的东西确实能给人带来安慰。石黑一雄巧妙地把这种观点和那段历史结合起来,爱情与战争,真实与虚幻,读起来荡气回肠。
石黑一雄对英国管家和贵族的描写让人不禁心向往之,尤其是二战之后的消费主义盛行,人最容易怀旧,但作者所做的恰恰是对怀旧的颠覆解构,像史蒂文斯这种不断把别人的观点装入自己脑子,把主人的意识内化为自我意识,盲从于他人的意志的人,正是我们需要警惕的。看起来美好,实则残酷。
小说结尾史蒂文斯坐在码头,像一条丧家犬似的,回忆过去,痛定思痛,决心要开启新的生活。
但是像大多数写忏悔录的作家,史蒂文斯在回忆过去的时候也一直在自我辩护,他的神经处在对话的焦虑里,在辩驳着其他声音。他在回忆里消解了能让自己醒悟的东西,不断强化原来的观点,强大的化解能力,使他永远固执己见。因此即使肯顿小姐的话让他心有所伤,估计不久之后他又会回到原来的生活套子里,这个可怜的老东西!